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和法规和《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会议须知: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做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另外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另外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可能泄露公司商业机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另外的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518号)3、会议召集人: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柳新荣先生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编制了《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全体股东的全力支持下,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股东赋予的董事会职责,认真推进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提升管理上的水准和执行能力,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董事会围绕公司总体发展目标,坚持以主营业务为核心,以夯实内部管理为基础,积极地推进公司经营工作的开展,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231,060.73万元,同比减少18.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93.72万元,同比减少67.43%。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88,115.13万元,较年初减少9.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15,521.89万元,较年初减少3.97%。财务结构保持合理稳健。
1、《关于修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方案的议案》 1.0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1.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1.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04《发行数量》 1.0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06《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1.07《限售期》 1.08《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1.09《上市地点》
1.10《发行决议有效期》 2、《关于修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 3、《关于修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4、《关于修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修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 议案》
1、《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1、《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 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6、《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3、《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4、《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15、《关于2024年度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16、《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7、《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8、《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9、《关于确认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20、《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1、《关于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22、《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3、《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
24、《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5、《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6、《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27、《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延长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制定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选举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聘任公司总经 理的议案》 3、《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聘任公司副总 经理的议案》 4、《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聘任公司财务 总监的议案》 5、《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聘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议案》 6、《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聘任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的议案》 7、《关于选举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8、《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聘任企业内部 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9、《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10、《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所有董事均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出发,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作出了重要决策。独立董事在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依据其专业相关知识及独立判断,独立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如,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议案审议时,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预计2024年担保额度的议案表示,在对外担保事项上内审部作为监督机构要重视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充分的发挥部门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2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情况如下: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关于2024年度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确认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关于确认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1、《关于延长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关于选举柳新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关于选举柳新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关于选举张建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关于选举梅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关于选举庄伟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沈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2.03《关于选举李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关于选举周月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丁嘉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合规有序;严格执行和落实了报告期内历次股东大会的全部决议,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2024年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议事规则》的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相关工作及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报 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 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 议案》
1、《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选聘方案的议案》
1、《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 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 议案》 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 议案》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 2024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报 告的议案》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 告的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审核检查的议案》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结合各自的专业优势,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客观、审慎判断,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企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和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始终坚守职责,以勤勉的态度履行义务。报告期内各独立董事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方面均充分表达意见。同时,独立董事热情参加公司治理与发展,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对公司的审计、薪酬考核及提名选任等工作基于专业视角和审慎态度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自觉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严把信息公开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公司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上,公司注重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质量,以期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热情参加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决策。
报告期内,公司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开拓多元沟通方式,拓宽投资者沟通渠道,通过业绩说明会、线下交流活动、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关系邮箱、对外联系方式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沟通互动。此外,公司还围绕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公司官网、企业微信号、抖音、小红书等创新平台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将公司最新资讯、最新动态传递给广大投资者,进而增进投资的人对公司的了解。
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既是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基础,又是传递公司价值的重要方法,公司从始至终坚持构建顺畅有效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机制,不停地改进革新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同时结合公司自身的真实的情况,以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诚信经营,科学管理,逐渐完备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完整企业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一)强化公司治理水平,提升治理效能。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做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高效执行每项股东大会决议。同时也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提升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
(二)切实做好公司的信息公开披露工作,提升公司运作透明度。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严把信息公开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三)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筑牢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基石。建立并完善更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
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逐渐完备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2025年,公司将加强完善管理体系、优化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面对未来的机遇与挑战,董事会全体成员将恪尽职守、勤奋工作,继续领导公司全体员工,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了《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现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2024年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参加监事会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履行法律和股东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列席或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热情参加了监督核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做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非消极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关于修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 1.0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1.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1.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04《发行数量》 1.0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06《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1.07《限售期》 1.08《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1.09《上市地点》 1.10《发行决议有效期》 2、《关于修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 3、《关于修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4、《关于修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修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
1、《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确认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12、《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关于延长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公正、透明,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财务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格,各项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亦不存在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产流失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监事会监督和核查了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关联交易审批程序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并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及时、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执行,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报告期内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重大信息的传递、审核和披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传递范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不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情形。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继续忠实履行职责,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监事会的工作,加大监督财务信息和内审力度,切实做好检查监督工作,确保公司内控措施得到有效的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监事会成员也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领域、提高业务水平,勤勉谨慎、踏实认真,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合法、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好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及第三届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情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1)、衍生金融资产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长187.65%,主要系衍生品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2)、应收账款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减少30.81%,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长66.26%,主要系本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长65.13%,主要系经营性资金往来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长110.33%,主要系税金留抵增加所致;
(6)、投资性房地产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长176.98%,主要系自有房产对外出租所致;
(7)、在建工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长116.31%,主要系咖啡扩产建设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8)、使用权资产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长269.76%,主要系新加坡厂房租赁所致;
(9)、长期待摊费用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长69.79%,主要系增加树脂净化工程摊销所致;
(10)、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长87.58%,主要系本期预提费用增加所致;
(11)、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减少48.37%,主要系本期长期大额存单减少所致。
(1)、短期借款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下降57.67%,主要系所致本期偿还的融资款所致;
(2)、衍生金融负债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下降83.61%,主要系外汇远期业务期末公允价值波动所致;
(3)、应付票据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下降100.00%,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付所致;
(4)、应付账款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长30.66%,主要系应付货款增加所致;
(5)、合同负债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长34.01%,主要系本期收到的预收款增加所致;
(6)、其他应付款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长43.05%,主要系供应商保证金、押金增加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长254.91%,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增加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长53.71%,主要系本期预提费用增加所致;
(9)、租赁负债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长154.99%,主要系新加坡厂房续租所致;
(10)、递延收益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长252.98%,主要系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库存股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增长,主要系本期回购公司股份所致;(2)、其他综合收益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波动,主要系外币折算差额变动所致。
(1)、2024年度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75.14%,主要系公司宣传费及电商平台服务费增加所致;
(2)、2024年度财务费用与上年同期变动,主要系本期融资减少导致利息费用支出减少所致;
(3)、2024年度其他收益比上年同期下降42.14%,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4)、2024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年同期下降56.82%,主要系公司本期理财收益减少所致;
(5)、2024年度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55.78%,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的赔偿款项减少所致;
(6)、2024年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长156.57%,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及对外捐赠增加所致;
(7)、2024年度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下降71.02%,主要公司本期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1)、2024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变动,主要系理财产品支出减少所致;
(2)、2024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变动,主要系本期融资业务减少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编制了《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